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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11-26 10:33:25 阅读(141) 评论(44)
(沈纪鸣·2009-11-26)
把上述三个词语连接在一起,我想朋友们一定知道我想说什么了。
我大约在4~5年前,逐步从一线岗位退居二线,实质上是进入了半退休状态,以养病搞好身体为主。这是单位上级对我的照顾,也是对我数十年来努力奉献的回报。
身体虽然差一些,但是脑袋却仍然正常,也因此我在97年重病后,仍然坚持了6年的单位一线主持工作,并且做的有声有色。一直到后遗症很严重的时候,才不得不退养的。但此时脑袋却仍然活跃,因此我总想弄些事情来做。
曾经养过鱼、种过花、上网玩过游戏,但是都觉得不够意思;也曾经想到社会上发挥余热,但是身体状况的限制,适应不了长时间的、不间断的工作,不然也不要退居二线啦。
2009-11-23 17:28:07 阅读(213) 评论(45)
2009-11-19 8:54:34 阅读(221) 评论(59)
(沈纪鸣·2009-11-19)
年初的时候,关于我的写作,在已经发表的、有5万多人阅读的帖子上(《第二次闯入台湾基隆港》),有两处评论很精彩,而且我觉得很受用。下面先把朋友的评论、和我的回复抄录如下。
2009-11-16 9:16:31 阅读(210) 评论(40)
(沈纪鸣·2009-11-16)
奥巴马来中国访问了。这位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,不久前刚刚获得诺贝尔和平奖,而且据说他曾经在欧洲发表演讲,倡导建立“无核武世界”。
笔者前几日的帖子曾经提到,当今世界如果要控制核武器,只要美中俄能够联手,就有可能,虽然目前世界上公开的核武国家,还有英国、法国、印度和巴基斯坦,不公开的也许有以色列、日本、朝鲜等。
但是这些国家的国力,以及对世界的控制力,则远远不及美中俄三国。不管三国如何的在各种问题上闹矛盾闹对立,但是假如能够在控制核武上立场一致,是能够为这世界和人类,作出很大的贡献的。
2009-11-12 21:16:18 阅读(322) 评论(110)
(沈纪鸣·2009-11-12)
说到这个题目,我自己有两个教训。
第一,是在单位里。当年我刚刚退居二线,满怀一番苦心,要把继任者“送上马、扶一程”。
可是,由于其刚接手,工作急于求成,与中层干部与部分员工,发生严重的矛盾和冲突,被人向上级告状啦!搞得灰头垢脸的。这时候,就有人抱怨说:是由于我干预过多的缘故。
于是我赶紧调整做法,很快地淡出了日常工作,只在一线同志需要的时候,才发表自己的看法,逐步地扭转了不良的影响。
第二,是在家里。我退养以后,由于长时间担任主管的习惯,就把这作风带回了家,对很多事情看不惯,就开始干预。
2009-11-9 9:09:19 阅读(227) 评论(44)
(沈纪鸣·2009-11-09)
关于南海、航母与核潜艇的话题,笔者单独地说了几次,今天,则是把它们联系起来说。
网络上有许多人,把南海沿岸诸国比如越南、菲律宾、马里西亚、文莱和印尼等国抢占南海岛礁的行为,说成是因为中国政府软弱导致的,并且呼吁政府应该出手,用军事力量夺回领土,因为这几国即使全部加起来,也远不及中国的实力。
笔者曾经说过,南海问题首先是海上运输生命线的问题,其次才是国土争端问题;同时南海诸国强硬的背后,有美国的影子。
2009-11-6 9:22:41 阅读(217) 评论(52)
(沈纪鸣·2009-11-06)
我出生时的家,在福州市老城墙南门外的护城河南边,那是祖父年轻的时候,买地建造的一幢二层小木屋。
木屋的后面是一块空地,空地连接着护城河,我们都叫它“后门河”,河岸是用石块砌成的。在护城河与木屋之间,用木栅栏作篱笆、与外界隔离开来,两边的邻居也都是这样,形成了各家各户的准“后花园”。
因为我们家是最早建造的,所以紧紧挨着我们家的左右邻居们为了省钱,他们建造的木屋,就只有柱子而不用隔板,同时空地也不另造篱笆了。祖父为人大度,他默许了邻居这样做,因此当我们家用正常声音说话的时候,隔壁的邻居都听得一清二楚的啦。
2009-11-3 9:23:45 阅读(245) 评论(47)
(沈纪鸣·2009-11-03)
正文:官员财产公示是共和国的一大关口
倘若前苏联在苏共倒台以前,先搞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,是否会阻止苏共的倒台呢!笔者认为有两种可能:
第一种是大家一起集体抵制。先是抵制公示制度的出台,即使勉强出台的,也是面目全非的东西;而且就是这面目全非的东西,也会一起抵制不申报、不公示。
2009-11-2 11:40:06 阅读(237) 评论(36)
(沈纪鸣·2009-11-02)
引子:苏共政权倒台和前苏联解体的三大原因
从各种渠道来源的信息来看,前苏联政权的倒台和联盟国家解体,除了出现戈尔巴乔夫这个(引信)因素外,更主要的是三大原因:
1、相当一部分的官员,不满足“特别物质供应”,痴心于搞贪污腐败,积累起巨额的私人财产;之后,企图将到手巨额财产合法化。而更多的官员,虽然没有贪污巨额财产,但也有很多腐败行为和所得。
苏共的理论方针政策,不允许官员拥有大量私人财产。显然,在苏共还在执政的情况下,在原有的政治制度下,官员的腐败财产合法化是做不到的。
2009-10-30 8:26:57 阅读(329) 评论(88)
(沈纪鸣·2009-10-30)
大约在世纪之交吧,我记不清楚确切的年份了,那年的冬天,我们单位救助了一艘500吨的小货轮。
那是平潭岛上的几个渔民,向人借了高利贷,集资购买的一艘二手小货轮,质量不是很好。
在冷空气南下的时候,由于海上风浪比较大,同时还有超载的因素,货仓进水几近沉没。是我们英勇的“沪救1”轮,冒着生命的危险,将他们抢救了回来,此时正停靠在我们码头前沿抢修。
看他们可怜兮兮的样子,我已经嘱咐财务按比较低的标准收费了(海上救人免费、救财产和船舶则要收费),但是计算下来,还是有6万多元的费用。